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3143 证券简称:绿能农科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甘肃绿能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甘肃绿能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深化产业链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兴农(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兴农”)拟与张掖市新鑫润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绿沃土(甘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张掖市甘州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绿能兴农认缴出资人民币68万元,占注册资本68%;张掖市新鑫润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以上具体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
(一)以认缴、实缴等方式与他人新设参股企业,或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
(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
(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产交易实质上构成购买、出售资产的,且达到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75610410.40 元,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38540086.49 元。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分之十五的对外投资及委托理财的权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为75610410.40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68 万元,未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
末总资产额,因此董事长具有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决策权限,无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五)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张掖市新鑫润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高台南路441号新墩镇政府办公楼10楼1005室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高台南路441号新墩镇政府办公楼10楼1005室
注册资本:100万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中草药种植;蔬菜种植;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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