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7
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推荐的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我公司已按要求组织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提示性说明
1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2 下列披露的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3 本回复凡未特殊说明,尾数合计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回复正文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4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1、关于外销。申报材料显示,公司报告期各期外销占比分别为 97.23%、
97.81%和 99.56%。
请公司:(1)补充披露境外销售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情况(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区域、销售产品类别、第三方回款情况、从公司采购占其总采购的比重、与公司合作历史)、与公司是否签订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订单获取方式、定价原则、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境外销售毛利率与内销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2)补充说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进口国和地区的进口、外汇等政策变化、海外疫情以及国际经贸关系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补充说明境外客户的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老客户复购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主要客户流失的情况;(4)进一步说明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是否存在通过改变销售模式、调整交付、验收、对账时点等方式调节收入的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境外客户的核查方式、核查比例,并针对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意见;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出口退税、运费及保险费是否匹配,出现差异的原因及真实合理性。
请公司:(1)补充披露境外销售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情况(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区域、销售产品类别、第三方回款情况、从公司采购占其总采购的比重、与公司合作历史)、与公司是否签订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订单获取方式、定价原则、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境外销售毛利率与内销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
【公司回复】
①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六、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之“(2)按地区分类”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以境外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38,182,517.83 元、57,251,552.81 元和 26,417,005.10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97.23%、97.81%和 99.56%。
1)境外客户基本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主要包括 ANJ AUST PTY LTD、I TECH WORLD
PTY LTD,境外客户分布地区主要为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主要客户销售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境外客户名称 合作开始时 客户性质 与客户开展业 贸易方式
间 务所在地
ANJ AUST PTY LTD 2020 年 贸易商客 澳大利亚 FOB、EXW、CIF
户
I TECH WO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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