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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9

关于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合肥伊科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外销。申报材料显示,公司报告期各期外销占
比分别为 97.23%、97.81%和 99.56%。

请公司:(1)补充披露境外销售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情况(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区域、销售产品类别、第三方回款情况、从公司采购占其总采购的比重、与公司合作历史)、与公司是否签订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订单获取方式、定价原则、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境外销售毛利率与内销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2)补充说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进口国和地区的进口、外汇等政策变化、海外疫情以及国际经贸关系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补充说明境外客户的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老客户复购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主要客户流失的情况;(4)进一步说明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是否存在通过改变销售模式、调整交付、验收、对账时点等方式调节收入的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境外客户的核查方式、核查比例,并针对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意见;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出口退税、运费及保险费是否匹配,出现差异的原因及真实合理性。

2、 关于客户集中及持续经营能力。(1)申报材料显示,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98.11%、97.46%和 96.63%,合作起始时间均为 2020 年以后;(2)公司各期
销售费用分别为 52.31 万元、32.92 万元和 16.52 万元;(3)
公司各期生产人员分别为 4 人、10 人、16 人,报告期末员工总数 44 人,固定资产期末净值 371.87 万元。

请公司:(1)结合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条款、订单取得方式、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竞争格局等补充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是否稳定,公司减少对大客户依赖的措施及其预期有效性;(2)补充说明对第一大客户 ANJ AUST PTY.LTD.售价、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时是否有议价权;(3)补充说明销售费用水平与公司业绩水平是否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是否存在对
关键人员的客户资源依赖;公司是否具备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和计划;(4)补充说明公司生产设备、人员配置与业绩规模是否匹配,自主生产与外协分配的原则;结合专利技术、研发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产品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上游材料成本波动对公司产品价格的影响,公司是否能够将成本波动向下游传导,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要求,对以下事项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与行业经营特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公司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2)公司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3)公司与客户合作的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4)公司与重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是否影响独立性,公司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3、 关于供应商及客商身份重合。申报材料披露,(1)
公司主要供应商珠海苏博哈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万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向公司子公司鸿业锂能采购电芯的情形;(2)公司向安徽省银瑞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内容为电池模组,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模组。

请公司:(1)补充说明上述客户供应商重合的具体原因,
珠海苏博哈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万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与其采购、销售内容匹配,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属于委托加工业务或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2)补充说明采购内容与销售内容相同的原因,是否存在贸易业务,相关交易是否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3)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与供应商人员、场地混同,是否存在大额预付、退款等异常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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