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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4 15:34:05 股吧网页版
鑫力新材: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鑫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述

2025 年 1 月 23 日,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力新材”或“公司”)股东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众建科”)与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恒国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 定,丰众建科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鑫力新材股份 17,892,000 股以总价人民币 21,470,400 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信恒国 资,占公司总股本的 99.4%。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姓名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丰众建科 17,892,000 99.40% 0 0

信恒国资 0 0 17,892,000 99.40%

合计 17,892,000 99.4% 17,892,000 99.40%

公告编号:2025-011

本次交易涉及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5-008)、《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5-009)。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丰众建科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由转让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转让具体完成时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完成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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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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