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关于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杭证字【2025】第 7 号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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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A 座 18 楼(310020)
18/F, Block A, China Resources Building, 1366 QianjiangRoad,ShangchengDistrict,310020,
Hangzhou,China
Tel: 86571-85176093 Fax: 86571-85084316
目 录
一、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4
二、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18
三、 本次收购的方式、目的及相关协议......19
四、 本次收购的授权及批准......24
五、 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25
六、 本次收购完成后对鑫力新材的影响......26七、 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
买卖鑫力新材股票的情况......30
八、 收购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及相应的约束措施......30九、 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32
十、 本次收购的中介机构......32
十一、 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情况......32
十二、 结论性意见......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公司、公众公司、鑫力新材、 指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被收购人
收购人、信恒国资、华信传 指 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信
媒 宜市华信传媒有限公司
信恒国资 指 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华信传媒 指 信宜市华信传媒有限公司
信华农文旅 指 信宜市信华农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廖光耀
丰众建科 指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和盘后大宗
本次收购 指 交易方式受让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廖光耀持有的公众公司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收购人与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廖光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过渡期 指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
的期间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 指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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