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鑫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二路 1 号丰众建科 3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4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季群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迁址暨变更公司住所和名称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3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住所拟由“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新区 B
区”搬迁至“广东省信宜市玉都街道南玉大道北 299 号国资大厦 11 层”。为
使公司注册名称与住所地址相匹配,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由“安徽鑫力 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信宜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变 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迁址暨变更公司住所和名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注册名称和住所。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修订《公司 章程》的对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公告编号:2025-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合同 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承担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经公司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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