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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7 15:32:29 股吧网页版
鑫力新材: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7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鑫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持有安徽印学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印学”)100%的股 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安 徽印学 100%的股权转让给温州观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易价格拟为 1 元。 由于安徽印学成立时间尚短,尚未有稳定的经营活动,本次交易价格系结合了 安徽印学的净资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一个公平的转 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印学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 者 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 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785,165.87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8,237,476.13 元。

截止 2025 年 1 月 31 日,安徽印学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26,275.79 元,
资产净额为-22,671.92 元,因此本 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 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安徽印学文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目前处于收购过渡期,依据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关于收购过渡期内的相关 承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温州观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文昌路 166 号 247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文昌路 166 号 247 室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文艺创作、品牌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收藏品鉴定评估
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法定代表人:周超然。

控股股东:王伊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安徽印学文化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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