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鑫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力新材、公司)委托,审计了鑫力新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鑫力新材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到期并停止生产,2024 年 4 月 15 日,鑫力新材与
安徽东冠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及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公司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新区 B 区经一路九号宗地面积 65,763.10 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9,154.17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转让,转让价格 1,750.00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该项交易已完成,鑫力新材已没有从事经营业务所必备的主要资产。此外,鑫力新材股东拟转让鑫力新材全部股权,目前股权转让事项仍在推进中。
公告编号:2025-037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自 2019 年停产后尚未恢复生产,且 2024 年对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进行了处置,因此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进行强调说明。
自停产后,公司一直寻求业务转型,但均未取得成效。报告期内,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现金流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转型需要,公司处置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闲置资产。
三、针对审计报告所强调事项,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5年1月23日,公司股东与收购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收购完成后,收购方将利用自身资源促进公司业务转型,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
目前,股份转让相关手续正在审核办理中,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公司将尽快完成转型,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
公告编号:2025-037
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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