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鑫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信宜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董事、董事长季群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董事黄建英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董事李文智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董事项健力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董事韦彧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监事、监事会主席项怡雪女士递交的辞任报
告,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监事潘世杰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裴永美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
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总经理项健力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潘锦美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韦彧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任原因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是因为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季群女士、黄建英女士、李文智先生、项健力先生、韦彧先生的辞任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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