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鑫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信宜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曾雪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罗静雯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毛伟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赖倩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赖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光富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监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余秀琼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监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杨绍杰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监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毛伟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任命曾雪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罗静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董事、董事长季群女士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公司
董事李文智先生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公司董事、总经理项健力因个人原因递交 辞职报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韦彧先生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黄建 英女士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项怡雪女士因个人原因递交 辞职报告;公司监事潘世杰先生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裴永美 女士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曾雪萍女士、赖倩君女士、赖怡女士、
罗静雯女士、毛伟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命毛伟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命曾雪萍女 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命罗静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提名陈光富先生、余秀琼女士为公司监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杨 绍杰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毛伟骁,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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