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73146 证券简称:智信绿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智信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公司<董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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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使公司决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议事决策的原则是:依法办事、民主讨论、充分论证、分项决议、集体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议事决策范围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公司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借款、担保和抵押及资本运作项目等。
第六条 重大事项是指: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和融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制订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和奖惩;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重要人事安排是指:
(一)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
(四)批准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条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定公司及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第九条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定公司及子公司大额资金借款、担保、抵押和运作项目。
第三章 议事决策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议事决策的一般程序:
(一)董事长、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提出会议议题,将书面议案提交董事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议题材料,并委托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方
案,于会前 10 日送交董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
(三)董事长主持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整理会议决议,由董事签名后形成董事会文件,由董事
长签署后发布。
第十一条 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程序:
董事会同意审议的事项,可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方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董事会也可以其他方式对该事项拟定方案、提供意见,经过充分论证,
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重要人事的议事决策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的聘任或解聘,按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会议决定;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会议
决定。
(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机构的人事任免,按相关程序,由董事长提名,董
事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三条 重大投资项目的议事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方案,履行必要的论证程序并修改
完善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做出决议,委托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大额资金借款、担保、抵押和资本运作项目的议案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拟定方案和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作出决议,委托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董事长在审核签署事关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之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相关论证会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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