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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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信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修订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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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
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第二章 职权范围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或法律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提起
诉讼;
(七)《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给公司
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八条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四章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章 会议通知
第十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 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主席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不受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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