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873151 证券简称:翰联色纺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仅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不使用其他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151 翰联色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了扩展和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公司拟定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利辛工投嘉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500,000 股,发行价格 4.00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 元,以现金方式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40)。(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本次定向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认购协议》,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盖章后成立,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自本次定向发行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毅与拟认购对象利辛工投嘉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利辛工投嘉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一定条件下要求股份回购的股东权利。本补充协议自《安徽翰联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协议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约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中规定的损害挂牌公司或者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就股票发行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二)发行对象或范围、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约定“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大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本次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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