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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9:08:05 股吧网页版
博兴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3154 证券简称:博兴新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10:00-11: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154 博兴新材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汇报,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度经营及财务等事项进行梳理,并总结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编制《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 2024 年度各项财务工作,并以前述工作为基础编制完成《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以及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的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且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公司拟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广州志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志远”)的《合伙协议》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庞来兴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份额按照 7.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洋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广州众鑫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众鑫昌”)的《合伙协议》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庞
来兴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份额按照 7.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兴华等人。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转让份额及人数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庞来兴、广州志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众鑫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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