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73155 证券简称:渝都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 (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和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重庆渝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重庆渝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重庆市市场监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十五。上述人员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在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批准后,可以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公开方式向合
格投资 者转让股份,同时在登记存管
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二十五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 第二十五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
转让。 转让。
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 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 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
户。 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即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
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
定 及其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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