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873155 证券简称:渝都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 340,000.00 元的价格向郑绍民出售公司资产保时捷 Taycan 小汽车一辆。1、鉴于该车辆属公司分期购买(分期总额853000.00元,分期期数60期,每期应还本金14216.00元,每期应还利息2701.04元)。且由郑绍民代为偿付公司应承担的购车款项,现该车辆已分期付清 47 期,尚有13期待还本金184808.00元。另公司尚欠郑绍民183.00元其他应付未结清,两笔款项合计 184991.00 元。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将此两笔款项一并用于抵扣本次交易车款。相抵后,由郑绍民负责清偿该车辆待还款项。
2、通过以上方式相抵后,郑绍民尚需支付公司剩余款项 155009.00 元。鉴
于郑绍民从 2017 年 11 月 1 日就职于公司,但已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正式离职,
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应支付郑绍民离职补偿金,双方同意将该车辆以上剩余款项作为郑绍民离职补偿,公司不再另行支付郑绍民离职补偿金,郑绍民也不再另行支付公司购车款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819,636.67 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889,648.33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为保时捷车辆,该车辆在 2025 年 9 月已折旧摊销完毕,资产总额账面值(净残值)仅为 30,295.33 元;资产净额为-154,512.67 元(净残值-剩余贷款本金),最近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净残值)累计数为 59,878.31 元; 资产净额累计数为-124,929.69 元,未达到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以上;未达到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50%以上,且资产总额 30%以上。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19,636.67 元,出售小汽车的价格为 340,000.00 元,未达公司总资产的 30%,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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