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5
公告编号:2022-01
证券代码:873157 证券简称:空港物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其他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云南空港物流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
公告编号:2022-01
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 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内航空公司的中转货物在向 航空公司收取了货物和邮件服务费、裝卸和地面运输服务费,并提 供相关服务后,又与货邮代理企业签订协议,对同批中转货物另行 收取中转货物货站操作费。根据《国家民航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 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7〕18 号)规定,昆明机场 属于二类机场,其对内地航空公司内地航班地面服务基本项目的收 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且货物和邮件服务、装卸和地面运输服务 属于内地航空公司内地航班地面服务基本项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基于公司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调查所需资料 并认真彻底整改的一系列表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 为危害后果的”规定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 472008.1 元罚款。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已停止了向货邮代理企业收取中转
货物货站操作费,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前全部退还了多收价款。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 公司也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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