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9 17:48:02 股吧网页版
空港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73157 证券简称:空港物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21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顾民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熊定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关于濮山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云航投党发〔2023〕184 号)文件,“熊定卫 试用期满,任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M2);免去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风险控制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机场集团风险控制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杨力总经理提名熊定卫为公司副总经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续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因公司总经理杨力、副总经理保艳梅、副总经理林杰三年任期满,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杨力担任公司总经理、保艳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林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向军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刘鸣董事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董事长提名向军董事为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具有企业特点,体现有效激励,个人分配与工作责任、技能、业绩及企业效益相结合的现代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云南空港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昆明本部试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职业通道实施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人力资源潜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通道实施办法 (昆明本部试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