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73157 证券简称:空港物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及专门委员会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并由董事会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专门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应当占多数,且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工作。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专门委员会在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股东、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专门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与委员会委员有关联关系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专门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该专门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如有必要,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均对专门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章董事会职权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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