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赣江”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新赣江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资产标的为江西众泽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泽源”或“标的公司”)6%的股权(对应 60 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 0 元)。
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持有众泽源 60%的股权(对应 600 万元的注册资本,其中已实缴出资 436.50 万元,未实缴出资
163.50 万元)。众源药业拟将 6%的股权(对应 60 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 0
元)转让给吉安航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达咨询”),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0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航达咨询持有众泽源 26%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航达咨询,航达咨询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张佳控股的公司(持股 99%)。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众泽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众源药业 600.00 436.50 60.00%
航达咨询 200.00 150.00 20.00%
万玲 133.40 133.40 13.34%
侯春梅 66.60 66.60 6.66%
合计 1,000.00 786.50 100%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众泽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众源药业 540.00 436.50 54.00%
航达咨询 260.00 150.00 26.00%
万玲 133.40 133.40 13.34%
侯春梅 66.60 66.60 6.66%
合计 1,000.00 786.50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标的为众泽源 6%的股权(对应 60 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 0
元),交易对价为 0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列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航达咨询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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