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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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6
关于鲁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鲁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鲁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公司改制事项、国网山东肥城市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历次的股权转让事项所履行的相关工会决策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请公司就前述未披露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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