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3173 证券简称:康源堂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康源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山东康源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
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康源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康源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山东康源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及权属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份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及权属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除《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权属公司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审议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事项;
(十八)审议公司及权属公司预算外赠与或受赠资产;
(十九)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服务类、货物类、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具体金额按以下权限界定:
1.融资事项
制订公司及权属公司权益性融资方案;审议公司年度预算内单笔 5000 万
元以上的债务性融资及统借统还等融资业务(不含债券发行);
授权经理层审议公司年度预算内单笔 5000 万元及以下的债务性融资及统
借统还等融资业务(不含债券发行);
审议公司及权属公司预算外债务性融资及统借统还等融资业务(不含债券发行)。
2.服务类、货物类采购事项
批准公司采购的单笔合同估算价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单
批次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或单台(件)200 万元的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单笔合同估算价 1000 万以上的单体工程建设项目;
授权经理层决定公司采购的单笔合同估算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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