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73175 证券简称:晶欣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4 号)、《关于对韦信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3 号)、《关于对谢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韦信铁 董监高 董事长
谢宏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通知 30 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韦信铁作为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韦信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韦信铁对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得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福建局提交整改报告。
谢宏作为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谢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谢宏应对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得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福建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3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认识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
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4 号)
2、《关于对韦信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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