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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4 16:32:02 股吧网页版
晶欣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73175 证券简称:晶欣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4 号)、《关于对韦信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3 号)、《关于对谢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韦信铁 董监高 董事长

谢宏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通知 30 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韦信铁作为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韦信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韦信铁对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得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福建局提交整改报告。

谢宏作为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谢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谢宏应对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得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福建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3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认识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

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4 号)

2、《关于对韦信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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