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开源证券
关于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晶欣股份与开源证券于 2018 年 10 月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开源证券作为晶欣股份的主办券商,负责为晶欣股份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双方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晶欣股份累计五年(2019 年度至 2024 年度)未按约定向开源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
开源证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晶欣股份发送第一次《催收
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晶欣股份仍未支付上述欠款。若晶欣股份经开源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公司存在被开源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同时,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晶欣股份若无
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开源证券在未足额收到公司相关持续督导费用前,将继续发出催告函,并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时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晶欣股份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开源证券发送的第一次《催收函》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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