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3176 证券简称:天华智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天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湖北天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智能”)聘请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24年 6月26
日,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天华智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11,298,634.92元,资产负债率91.94%,货币资金余额1,067,850.39元,其中因诉讼事项银行存款被冻结419,634.64元,短期借款余额30,528,192.04元。
以上情况表明天华智能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天华智能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了为改善经营状况拟采取的措施,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天华智能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审计范围受限
1、我们对天华智能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项目实施了函证程序,执行函证程序过程中存在回函率较低、回函不符无法核实的情形。我们计划执行替代程序,但因天华智能未能提供有关应收项目的完整验收单、物流运单,部分项目验收单无客户签章确认、出库单与财务核算系统数据不一致;应付项目未能提供相关供应商的完整对账单、采购送货单、入库单等资料,采购送货单、入库单与财务核算系统数据不一致,导致我们
公告编号:2024-023
无法执行有效的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有关项目余额、发生额、回函不符形成的原因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应收账款、营业收入、预付款项、应付账款以及对应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2、天华智能年末未对存货实施盘点,也没有配合我们实施监盘程序;天华智能未提供与财务核算系统中收发存数据一致的存货清单、出入库单、物流单据等关键资料;未提供有效的客户信息,导致我们无法对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程序。基于以上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存货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
同意。我们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
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导致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的说明
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关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事会予
以尊重、理解和接受,在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的过程中, 公司有关方面均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交相关资料。现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产品全为非标产品,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家、工程机械厂家等;通过招
投标取得客户订单,中标后根据客户技术协议为客户量身定制。分为技术设计、生产 制作、现场安装和调试、验收、质保等环节,生产和安装调试周期较长;然而我们的 客户都比较强势,即使是我们项目安装、调试完成,且有的客户已用我们生产的设备在 量产,还是有可能找理由不给我们项目做终验收;公司内部预验收后,提请客户终验收, 客户项目负责人要走申请流程,手续繁多,终验收周期很长与公司预验收时间上有较 大差异。即使客户确实是对公司项目进行了终验收,但也存在客户未在验收单加盖公 章予以确认等情况。
因公司产品是分批发往客户项目现场进行集成,发到现场的分批存货均是由公司
项目负责人进行保管,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公司进行预验收合格后提交客户进 行终验收;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