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4
证券代码:873178 证券简称:郎琴传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
的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
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
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三)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四) 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五) 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或接受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或接受财务资
助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
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三) 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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