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25 16:25:29 股吧网页版
锦兆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3182 证券简称:锦兆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锦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锦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天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厂房建造和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和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抵押贷款,子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第 0023348 号】)和所有房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刘天光、杨彩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中共同实际控制人刘天光、杨彩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天炬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审议,故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山市天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广源南路 40 号一期三楼 310 室(住所申报)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广源南路 40 号一期三楼 310 室(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6,4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刘天光

控股股东:深圳市锦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天光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173,841,750.29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78,246,692.42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46,693,057.87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73.14%

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1,969,600.49 元

2023 年 1-6 月利润总额:-1,882,252.13 元

公告编号:2023-024

2023 年 1-6 月净利润:-1,879,854.74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子公司的厂房建造和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和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抵押贷款,子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第 0023348 号】)和所有房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刘天光、杨彩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