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3183 证券简称:顺康生物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顺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顺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12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顺康生物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赖娥 董监高 董事长
刘嶂 董监高 总经理
刘芷呈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郝文靖 董监高 董事、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6-008
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5 年 7 月,顺康生物将其持有的海南顺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康
投资)88%的股权转让给两名自然人并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顺康生物总资产 23,645,712.56 元,归母净
资产 8351213.1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顺康投资总资产 7,500,000 元,
净资产 7,500,000 元,占顺康生物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期末归母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31.72%和 81.54%。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公司未就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审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办理股票停牌。
顺康生物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存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前已实施完毕的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赖娥,时任总经理刘嶂,时任董事会秘书刘芷呈,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郝文靖均知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有效督促公司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顺康生物、赖娥、刘嶂、刘芷呈、郝文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8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广东顺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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