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特”、“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向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或“我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恒泰长财证券对浩博特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以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浩博特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恒泰长财证券推荐浩博特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浩博特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浩博特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等进行了交流,并同公司聘请的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注册会计师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盈科”)律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恒泰长财证券出具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挂牌条件逐一排查
根据项目组对浩博特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浩博特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浩博特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浩博特前身为 2015 年 5 月 8 日成立的广东浩博特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 1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永信瑞和
作为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审计机构,聘请东莞市德方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有限合伙)作为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评估机构。2022 年 6 月 17 日,
有限公司形成临时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确认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审计结果、评估结果;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
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按股东原出资比例折股,共计折合股本 1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作为公司的股本总额,剩余的净资产转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金。2022 年 6 月 28 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033383210478 的《营业执照》,核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符合《标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浩博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自设立以来均已通过工商年检,现持有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033383210478。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存续期限已满两个以上的完整会计年度,符合《标
准指引》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我公司认为,浩博特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满两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充电器、智能开关、感应器等智能电子产品的核心电子控制组件。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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