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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浩博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3184 证券简称:浩博特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广东浩博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股转系统”)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公告编号:2025-023
用本制度。

第 三 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治理规则》及股转系统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股转系统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 四 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 五 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七 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八 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公告编号:2025-023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第九 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 十 条 认为需要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披露义务人或公司相关人
员应当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 一 条 公司负责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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