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3186 证券简称:津万事兴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天津万事兴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 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问题,并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公告编号:2024-030
行。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自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 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 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报表
公告编号:2024-030
项目的最终影响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万事兴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天津万事兴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天津万事兴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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