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3187 证券简称:绿太阳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绿太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绿太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0年4月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运作力度,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维护广东绿太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性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第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会议通知的其他地点。
第七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可以提供通
讯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参加股东大会的, 即视为出席。
第八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验证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
第十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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