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6 17:27:20 股吧网页版
伯达装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873194 证券简称:伯达装备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在规定时间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一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194 伯达装备 2024 年 12 月 19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为满足业务发展及资本运作的需求,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周少伟、浦家阳、马强、孙伟、杨咏泽、上海友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七次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00,000 元。公司与认购对象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 3.10 元/股,详见附件。

附件 1:《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周少伟、浦家阳、马强、孙伟、上海友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七次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景涛、运仓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二)审议《关于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拟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周少伟、浦家阳、马强、孙伟、上海友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七次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景涛、运仓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实现股份定向发行,公司与发行对象周少伟、浦家阳、马强、孙伟、杨咏泽、上海友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七次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了认购股票的数量、认购的价格、认购方式、生效条件等内容,《股份认购协议》在约定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详见附件。

附件 2:《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