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1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公司设立方式...... 4
第三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份金额和注册资本...... 4
第四章 发起人...... 4
第五章 公司股份发行、增减、回购...... 5
第六章 经营范围...... 7
第七章 公司股东...... 7
第八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11
第九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29
第十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第十一章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41
第十二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45
第十三章 股份转让...... 45
第十四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7
第十五章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49
第十六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1
第十七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52
第十八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54
第十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56
第二十章 附 则...... 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航天大道3599号中欧制造
企业国际港B12号楼901室。
第四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设立方式
第七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由港丽智能装备(山东)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
第三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份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股份总
数为 1000 万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通股。
第十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四章 发起人
第十二条 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发
起人:周少伟
认缴股份数:183.25万股
出资比例:18.325 %
出资方式:净资产折股
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发起人:济南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股份数:150万股
出资比例: 15.00%
出资方式:净资产折股
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发起人:于景涛
认缴股份数:139万股
出资比例: 13.90%
出资方式:净资产折股
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发起人:运仓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认缴股份数:131.25万股
出资比例: 13.125%
出资方式:净资产折股
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发起人:北京晟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股份数:66万股
出资比例: 6.60%
出资方式:净资产折股
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发起人:孙伟
认缴股份数:50万股
出资比例: 5.00%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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