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194 证券简称:伯达装备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伯达港丽智能装备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义务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九)决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额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第(十五)项规定的应由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融资事项。
(十)决定公司发生的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及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和股权类对外投资事项外);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总经理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刁难。
第四条 总经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解聘公
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并履行下列
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4、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7、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8、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9、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10、不得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经理层职责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统一领导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负有全责。
第七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可称为“财务总监”),分管财务。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其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3、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
4、编制公司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等定期报告,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审核;
5、执行董事会有关财务决定,控制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6、按月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
7、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金保障;
8、指导、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工作,并对财务人员的选派调动、考绩进行评定和提拔;
9、审核公司职员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行政费用;
10、提出公司职员工资、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公司的采购和销售工作由总经理亲自负责,具体工作由总经理安排
公司采购、生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