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8 17:10:02 股吧网页版
华冠电容: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8


证券代码:873198 证券简称:华冠电容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或“甲方”)因经营生产需要,租赁了大湾区智造产业园智 11 栋、12 栋作为新厂房(详见《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公司已完成新厂房装修工程的设计、造价咨询等工作,并通过招标选定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或“乙方”)为新厂房的装修工程中标单位,拟与景龙建设(合同乙方)签订《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 D 区智 11、12 栋厂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厂房装修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人民币 20,759,813.51 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 1,016,000.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签订新厂
房装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资本”)为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控股子公司,华发科技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景龙建设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维业股份的控股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字门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十字门控股为华发集团控股企业。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清华科技园”)为华金资本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谢耘兼任华金资本副总裁,董事睢静兼任华金资本财务总监,董事余立川兼任华金资本总裁助理,董事潘登为华金资本委派董事,董事屈东兼任珠海清华科技园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耘、睢静、余立川、潘登、屈东均需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8 号华发水岸商业街 A1、A2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 9 号 9 栋二层 2-15

注册资本:6,25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巍

控股股东: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金资本为华发科技控股子公司,华发科技为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景龙建设为维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维业股份的控股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十字门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十字门控股为华发集团控股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装修工程招标邀请了数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单位参与投标,并采用最高限价并最低价中标方式评出中标单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厂房装修的资金投入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装修工程招标邀请了数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单位参与投标,并采用最高限价并最低价中标方式评出中标单位。工程招标过程合法合规。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业路 81 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 D
区智 11 栋 12 栋。

2、工程内容: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 D 区智 11 栋 12 栋车间装修(含
洁净车间)、办公区装修及消防工程。

3、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在此期限内乙方应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及确保施工质量及保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