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24 16:00:05 股吧网页版
英尔捷: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4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73201 证券简称:英尔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7日14: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6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双马街2号星华产业园19-2号厂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实际,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发展安排,公司拟不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告编号:2019-016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希格玛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鉴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八)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九)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十)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详见《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一)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英尔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2019-02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