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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5:34:25 股吧网页版
华创生活: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73207 证券简称:华创生活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生活”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9,006,000 元人民 币收购福建博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博骏”)持有的陕西绿波 实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波实业”)60%股权、陕西绿波智慧 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波智慧”)60%股权及陕西绿波卓越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波卓越”)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生活将持 有绿波实业 60%股权、绿波智慧 60%股权及绿波卓越 6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 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4-
0032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44,869,958.40 元,净资产额为 187,266,600.49 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4-
0056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绿波实业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24,438,372.10 元,净资产额为 8,675,410.80 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4-
0058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绿波智慧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1,218,368.00 元,净资产额为 1,021,018.89 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4-
00584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绿波卓越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2,935,647.52 元,净资产额为 1,264,776.94 元;

股权交易金额为 9,006,000.00 元。

绿波实业、绿波智慧、绿波卓越资产总额合计及净资产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6.43%、5.85%。

本次股权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2.02%、4.81%。

本次购买资产所涉及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董事长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长的决策权限为: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过以上标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 长应就相关对外投资事宜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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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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