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9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73208 证券简称:新桥信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新桥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新桥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5%股份的股东俞辉书面提交的《关
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5 号楼 5 层
5-7 号 507 号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 28 号 1 号楼 1 层 108,并修订《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以工商局变更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 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三)审查意见说明
公告编号:2021-009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俞辉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俞辉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名张东青担任公司董事》议案
(九)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新桥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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