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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丰木链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骏丰木链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我公司”)与深圳市骏丰木链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链网”或“公司”)签署的《深圳市骏丰木链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长江保荐作为木链网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了贵局对木链网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的受理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

管规定》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需在每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更新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现就第二期辅导(以下简称“本辅导期”)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1、辅导机构

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承担木链网的上市辅导工作,同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会计师”)参与了对辅导对象的辅导。

2、辅导人员的组成

长江保荐作为木链网的辅导机构,指派肖海光、辛莉莉、程晓频、雷鸣远具体负责木链网的辅导工作,由肖海光任组长。

以上所有辅导小组成员均系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以上 4 人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三)本期辅导过程

根据我公司与木链网共同制订的辅导计划,辅导主要采取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与考试、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方式。本期辅导中我公司辅导人员通过组织自学、督促整改等方式,向木链网解答了有关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介绍了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法》等相关内容。本期辅导工作按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辅导协议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四)接受辅导人员

序号 姓 名 职务/身份

1 李纪用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

2 李江铃 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 李建泽 董事,副总经理

4 李少颖 董事

5 庾国媚 董事

6 周男 监事会主席

7 周义 职工监事

8 黄倩 职工监事

9 李剑杰 副总经理

10 曹耀林 副总经理

11 周捷 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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