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3212 证券简称:润锋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广东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拟修订《资金管
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上述议案无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
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性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事宜时,
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与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
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公司财务部与所属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五条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根据公司整体管理需求进行授权,各单位、
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资金管理、审批、结算。
第六条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
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资金预算制度进行
“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要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月度资金预算。公司财务部门汇总编报年度、月度资金预算上报总经理。
(二)公司以总经理审批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额为依据,对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各单位(部门)的资金预算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三)公司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年、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根据各单位(部门)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批准,下达月度资金计划,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五)批准后的月度资金计划是各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第八条 审批人依据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各单位对于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并报董事会审批,防范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对资金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稽核,防止资金风险。各财务部门应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本单位财务的收支情况予以监督,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第十条 建立资金报告制度,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资金
运行情况分析,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资金变动事项及时报告,及时掌握资金流向、资金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
第十一条 严格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时,应分别由不同人员
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一)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
记账工作。
(二) 银行预留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
(三) 网银电子证书令牌不得由一人保管。
(四)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五)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不得是同一人。
(六) 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不得是同一人。
(七) 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会计监督不得是同一人。
第十二条 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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