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873214 证券简称:玛格家居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为取消监事会,保留审计委员会,所以修改及删除了涉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3)增加“非职工代表董事”,相关董事增加“非职工代表”相关表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制定本章程。 规、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 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员。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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