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9
证券代码:873215 证券简称:紫光圣果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威海紫光圣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威海紫光圣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新建车间设备安装需要,拟向昆山博正攀巨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和山东双城电力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拟向昆山博正攀巨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一套特膳营养包干混线,价款共计人民币 1,160,000.00 元;
拟向山东双城电力有限公司购买高、低压配电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价款共计人民币 1,250,000.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
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购买资产的行为系向供应商采购新设备,不涉及标的资产的账面值,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1,074,684.17 元,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8,553,188.54 元。公司本次购买设备合计金额 241.00 万元,最近 12 个月内因新建车间购买设备合计金额573.00 万元(含本次购买设备金额 241.00 万元),均未达到上述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紫光圣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昆山博正攀巨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市陆家镇集福路 350 号 3 号房
注册地址:昆山市陆家镇集福路 350 号 3 号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玉明
实际控制人:夏树生
主营业务:包装设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00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双城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威海市和平路-1 号 603
注册地址:威海市和平路-1 号 60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实际控制人:李长伟
主营业务: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凭资质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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