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科股份”“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辅导构””“辅导工作小组”)作为辅导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构”为中泰证券,中泰证券指派的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毕见亭、刘杰、崔振国、陈成、张莉丹、金珂、梁启繁与闫伟,其中毕见亭为组长,本期辅导人员与上期相比无变化。上述辅导人员均系中泰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泰证券与三科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浙江证监局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试运行)上对
三科股份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本次为三科股份第四期辅导进展报告,本期
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
市场动态及政策、跟进公司重点事项解决进展情况等多种辅导方式对三科股份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前景、公司优势及特点、财务状况等,协助公司确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资本市场规划。
2、传达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使辅导对象充分深入了解最新监管政策,并掌握新出台的与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3、跟踪公司对相关问题事项整改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进公司内控、规范运作、财务基础工作情况及整改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
为进一步完善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辅导构”督促公司按照浙江证监局《“(监管第一””讲要要点》的要求及辅导工作小组与其他中介构”提出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和意见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营。目前各项工作正处于推进之中,辅导对象的企业制度建设与法人治理结”日趋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目前仍未完成独立董事人员的选聘工作,辅导构”将协助企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聘任工作。
(二)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场所系租赁方式取得
公司目前生产用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为通过租赁方式所得,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性,公司拟通过购买生产经营用土地房产方式解决该问题。
2023 年 3 月,公司与嘉兴市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三
科线缆新能源线束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秀洲高新区加创路以东、新天地路以南,建设公司总部办公楼、生产厂房、研发、员工公寓及其他配套建筑。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出让交易方式购买位于嘉兴高新区加创路东侧、新天地路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27,768 平方米的国
有建设用地,购买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通过购买自有土地,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通过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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