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73221 证券简称:怡富保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怡富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章程。 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代理销售保险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代理销售保险
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 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失勘察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
务。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 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一) 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非公开发行股份;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开发行股份;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 (五)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七)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
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
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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