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4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需为其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权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202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不再执行,未尽事宜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承接。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
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新兴段 336 号部分土地及房产(房产证编号:浙(2018)海盐县不动产权第 0016080 号)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海盐支行。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综合考虑贷款利率、期限等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福兴路 168 号土地及房产(房产证编号:浙(2024)海盐县不动产权第 0016915 号)进行抵押。
二、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
质押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需为其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可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将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5 年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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