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9
证券代码:873225 证券简称:奉贤燃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上海珅弘智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设立上海杭州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认缴现金出资人民币12,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00%;上海珅弘智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认缴现金出资人民币 18,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60.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42,046,001.58元,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6,737,632.40元,此次拟对外投资额为12,000,000.00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总资产比列为0.83%,净资产比列为1.63%。
综上,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上海杭州湾科技有限公司》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为1,442, 046,001.58 元,1,442, 046,001.58×30%=432,613,800.47元,所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领域:参与智慧城市中的相关业务,智慧能源、智慧楼宇、无人驾驶应用以及智慧交通等细分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珅弘智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 1036 号 1 幢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 1036 号 1 幢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吴洁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300,000.00 元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杭湾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拟)
经营范围:从事大数据科技,楼宇园区、交通、停车、燃气、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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