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3225 证券简称:海贤能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5-009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225 海贤能源 2025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姚辰来、周丹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运河北路 1239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总结。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监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在公司中长期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9
战略框架内,充分考虑了 2025 年实际经营及业务需要,综合 2025 年区域经济预期与公司经营计划和新业务拓展计划等因素,在公司预算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5SUAA3B0001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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