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6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73229 证券简称:特种橡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安庆市特种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 一、 资产抵押的基本情况
安庆特种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振冈支行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股东汪秀华、汪卫东、汪慧梅、程亚萍、章桂生和公司董事长查显明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权属 证号
皖(2018)安庆市不动产权第 0055962 号、
1 橡胶厂门面 特种橡塑 0055963 号、0055964 号、0055965 号、
0055990 号、0055991 号、0055992 号
人民路门面 特种橡塑 皖(2018)安庆市不动产权第 0055665 号、
2 第 0055666 号
皖(2018)安庆市不动产权第 0056133 号、
3 金属公司1层 特种橡塑 第 0056132 号、第 0056131 号、第 0056130
号、第 0056129 号
2. 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司
自有房产进行抵押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振冈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 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有关
公告编号:2023-009
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三、 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有利于公司及时取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4. 四、 备查文件
《安庆特种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最高额抵押合同》
安庆市特种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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