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3232 证券简称:百诺环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本制度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件目录
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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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人力资源优势,提供良好的激励平台,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强化对计划对象的激励力度;
3.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助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全体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含 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不低于 10%(含 1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不低于 15%(含 1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因权
公告编号:2025-054
益分派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存在个人业绩指标。
序号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1 股权激励期内激励对象持续在公司任职。
2 激励对象无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 公司业绩指标对应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个人
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不合格则解除限售比例
为0%。
对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各岗位绩效考核相关管理规定,对激励对象的月度绩效指标组织实施,考核期与公司业绩目标考核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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